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瑞丰新材(300910):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

3月20日,瑞丰新材公告显示,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《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2-059)。持公司股份2250万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.00%)的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、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0万股,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%。其中,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50万股,减持比例不超过1%;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00万股,减持比例不超过2%。(如遇派息、送股、转增股本、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,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)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,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;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,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。2023年1月30日,公司披露了《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02)。
本次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情况如下:
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(元/股)减持股数(股)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(%)减持股份来源
中石化资本大宗交易2022年11月25日-2023年3月13日116.831,488,0000.9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
合计1,488,0000.99-

瑞丰新材主营业务:

公司主要从事油品添加剂、无碳纸显色剂等精细化工系列产品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。

原始公告链接地址: 关于持股5%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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